女学生被骗身亡 专家称虚拟运营商需承担行政责任

首页 > 资讯 >正文

【摘要】花季的少女,一只脚已经迈入了梦想的大学,一则诈骗电话,让这一切美好都化为悲剧,让一个本充满无限可能的生命就这样匆匆逝去。

  嘿瑶瑶  ·  2016-08-26 09:40
女学生被骗身亡 专家称虚拟运营商需承担行政责任 - 金评媒
来源: 法制网   

8月20日至9月4日,是我国高校新生报到的日子,学子们第一次远离家乡,开启全新的求学之旅。此时这样一则新闻,显得尤为刺眼:媒体报道,一个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正准备入学的18岁女孩徐玉玉,在19日接到了一个诈骗电话,结果被骗走了上大学的9900元费用。得知被骗后,该女孩伤心致心脏骤停,不幸于21日离世……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花季的少女,一只脚已经迈入了梦想的大学,一则诈骗电话,让这一切美好都化为悲剧,让一个本充满无限可能的生命就这样匆匆逝去。

然而徐玉玉的悲剧并不是个例。同样在8月19日,临沂河东区汤头街道塔桥村的女大学生小芹(化名),也同样遭遇电信诈骗被骗去学费6800元,女孩悲愤交加,意欲退学。

8月24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大二学生小文(化名)订机票后收到诈骗短信,对方自称航空公司客服,以小文的航班被取消,在ATM机上办改签可获得补偿为由,诱导小文按照提示操作。结果,小文全年学杂费6100元被转走。

类似的遭遇还能查到很多,个人信息泄露如今已经成了一个严重威胁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社会问题。对于泄露或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我国法律已有明确的规定:

201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从重处罚。

目前徐玉玉之死已经使这起电信诈骗案受到了舆论的高度重视,相信当地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一定会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惩处。

据报道,徐玉玉所接到的诈骗电话号码属于171号段,也就是所谓的虚拟运营商号段。以170/171号段为主要服务平台的虚拟运营商,无需自己建设通信网络,而是租用实体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的网络开展电信业务。

许多基层民警也反映,该号段存在实名登记不严、实际归属地不明等问题,因而颇受诈骗犯罪嫌疑人青睐,已经日益沦为电信诈骗“专线”,成为电信诈骗领域名副其实的重灾区。

除了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频发的虚拟运营商是否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

专家:虚拟运营商需承担行政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朱巍副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虚拟运营商确实存在对电信实名制落实不力的问题,在三大运营商积极推动实名认证的背景下,虚拟运营商却迟迟没有作为,明知在没有进行实名认证的情况下还把号码放到书报亭、报摊等进行大量的推广,而大量号码未进行实名认证的问题直接导致它成为诈骗的重灾区,因此虚拟运营商无法脱责,至少应该承担行政法上的责任。

针对有些网民提出追究虚拟运营商民事责任的问题,朱巍表示难度很大。他说,如果追究民事责任则需要证明虚拟运营商与女孩的死亡或虚拟运营商和骗子诈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这是极难取证的。另外,虽然现在一直大力提倡网络实名制,但并切没有明确的截止日期,很难证明虚拟运营商没有履行监管责任。骗子通过电话诈骗,运营商要承担责任就需要证明其明知或应知,从这个角度也是是很难取证的。因而,虚拟运营商承担民事责任的可能性不大。

最后,朱巍建议工信部作为主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虚拟运营商实名认证的督促,特别是要慎重考虑虚拟号段是否还要大力发展以及通过报摊等小作坊式的推广是否合理等问题。

来源: 法制网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嘿瑶瑶

金评媒责任编辑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