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非法集资手段出新 行业呼吁备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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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P2P缺乏规范、野蛮生长,平台“非法集资”成为风险投资者、从业者、监管者长时间诟病的问题,随着证监会、人民银行、公安部住建部、等11部委的联合整治,非法集资再次被推向关注焦点。

  cuiting  ·  2016-08-23 05:15
P2P非法集资手段出新 行业呼吁备案监管 - 金评媒
作者: cuiting   

  由于P2P缺乏规范、野蛮生长,平台“非法集资”成为风险投资者、从业者、监管者长时间诟病的问题,随着证监会、人民银行、公安部住建部、等11部委的联合整治,非法集资再次被推向关注焦点。

  受害者有人质情结 集资模式花样翻新

  据报道,在过去的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是2013年的11倍、涉案金额是2013年的16倍。

  国诚金融CEO王建章表示,非法集资是行业红线,但是公安机关一旦查处起来却要面临难以界定的尴尬局面,因为有部分投资者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往往并不愿意指证犯罪分子。

  这种复杂的情况当中牵扯到一个犯罪心理学名词即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所谓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也称人质情结,即在犯罪的过程中,被害者对施害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协助施害者进行犯罪。表现在非法集资案件当中则是“投资者在明知道犯罪分子从事非法集资的情况下,依旧选择相信,原因在于他认为犯罪分子可以骗到更多的钱,并且自身可以在泡沫破灭之前逃出骗局。”这种心理导致案件在处理过程中更多转化为结果导向,即公安机关只有在该笔借款的返款日没有履约产生逾期的时候才会出面。

  某网贷行业观察员表示,除庞氏骗局外,非法集资所表现的行业现象仍十分“丰富”,如先行归集资金的资金池模式、对接平台自营项目的自融模式、虚假标的的期限错配模式等。

  某P2P平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股市持续走牛对P2P的资金端造成了大幅度分流,而行业居高不下的坏账率也让更多的平台踏进了“非法集资”的怪圈。

  对此,王建章建议平台应减少借款者的开发速度,使其匹配已经呈现下降态势的资金净流入速度。“按照去年的计划,国诚金融今年的放贷目标为20个亿,但是从目前的发展来看,这一目标将被调整为12亿至15亿。”王建章表示,这是市场对平台的压力测试。

  牌照管理不被看好 备案制呼声起

  日前央行表示,目前正在牵头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拟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规定业务规则和监管框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职责。

  这一说法,被解读为“P2P或将实行牌照化管理”。此前监管层曾为P2P网贷行业划定四条红线,其中之一为明确P2P机构应定位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一名业内人士表示,假设P2P平台严格按照红线标准从事业务,那么P2P未来的发展态势应该为信息中介,而并非放贷机构,因此不会实行牌照化管理。

  但一名资深法律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一规定覆盖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P2P,目前P2P的界定含义较为模糊,对于“非存款类放贷组织”这一词不能完全从法言法语狭义地理解。“无论是P2P还是股权众筹,甚至电商平台,在做信用的同时都要提供信息。信息和信用并非平行概念,信息是基础的一级概念。”

  王建章表示,牌照管理的可能性并不大,目前金融业“去牌照化”是大趋势,如果继续实行牌照管理似乎违背“市场化”的“主题”。“从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可以看出,目前相关机构正在极力降低百姓对于政府兜底的预期。”王建章说,只有当平台公信力提高到国家认为值得发牌的时候才是“发牌日”,但现实是,目前行业所暴露的问题尚无解。

  随着行业的不断壮大,监管呼声也越发强烈,在牌照制尚未走通之前,备案制成为目前监管方式的主流。所谓备案制即平台在建立之初将相关详细信息上报给工商等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平台运营过程中定期反馈真实数据。

  某P2P平台负责人表示,备案制的优点是在提高平台的市场公平度的同时,使投资者重新树立起风险意识,减轻其投资的“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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