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P2P宣传银行存管,“投资者教育”怎么继续?

首页 > 观点 >正文

【摘要】近日银监会向各银行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即让银行和P2P之间“撇清关系”,为P2P利用“在银行存管”噱头进行增信的行为,及时划上休止符。

  资事经纬  ·  2016-08-24 17:00
不让P2P宣传银行存管,“投资者教育”怎么继续? - 金评媒
作者: 资事经纬   

8君戏言:家长一般教育孩子:“你要学好,不要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搅在一起”。近日银监会向各银行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即让银行和P2P之间“撇清关系”,为P2P利用“在银行存管”噱头进行增信的行为,及时划上休止符。不同的是,银行这一“好孩子”,本来也无甚积极性为P2P提供资金存管,不像好孩子总被坏孩子搞得五迷三道。

那么,问题来了——今后“坏孩子”还可以通过哪些手段为自己脸上增光呢?

“三不”策略

近日,银监会向各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该项指引文件虽然未在银监会等官网公开,不过公开报道和多方信源已证实,银行业与P2P“撇清关系”势在必行。不仅规定P2P平台作为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公开营销宣传,而且基本贯彻了“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三不”原则。

“不主动”体现在为网贷平台开展资金银行存管业务设置了较高门槛:比如规定开展资金存管的网贷平台,需要满足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而所谓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ICP),是针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的许可制度,该许可在各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不同。业内人士反映,至少在上海、深圳等地区,P2P机构很难拿到ICP经营许可。而根据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只有49家网贷平台拥有ICP经营许可证。

但是,无论是既成的存管事实,还是征求意见稿本身,并未对银行存管网贷资金关上大门。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6719号,一共有184P2P平台与银行签署了资金存管协议,其中72P2P平台上线了银行存管系统,这也是银行对P2P资金存管“不拒绝”的体现,当然,存管数量与目前正常运营的两千多家P2P数量相比,占比很小。而且,据已接入银行存管接口的平台透露,除平台自身技术对接的人力、物力成本外,银行存管接口及系统的技术研发费用也由平台负担,费用一般在20万元以上。

“不负责”体现地更为明显,比如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规定:“ 委托人需向存管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易信息数据及有关法律文件……存管人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二十条规定“存管人不对网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投资人须自行承担网贷投资责任和风险。”简单来说,银行默认P2P平台提交的信息真实,但如果、万一出现问题,银行概不负责。

在这里,深8君也是“偶然想起”,其实在去年年末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P2P平台必须接入银行存管,18个月过渡期内,如果没有接入银行资金存管,意味着将不被承认是合规的P2P……近似矛盾的监管细则一旦实施,P2P平台的日子有多难捱,你能想象。

屋漏偏逢连夜雨

银监会下发了网贷平台资金存款的征求意见稿以后,被称为“最严”网贷监管政策也呼之欲出,这一由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虽然正式文件还未发布,但核心信息足已让某些P2P平台哭晕在厕所:根据该办法,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而同一法人或组织的上限分别为100万元和500万元。

该项规定对于以小额融资借贷为主的P2P平台影响倒是不大,但是对于以房地产融资项目为主的P2P公司,则“很难受”。不过考虑到全国人民对于房价的复杂心态,或许吃瓜群众并不会抱之以同情。

事实上为了“增信”,P2P行业也不是不努力:比如自担保承担投资人损失,自担保被监管部门叫停以后,行业内又兴起了第三方担保模式。然而,近一年以来平台跑路事件中,担保公司的无所作为,加上不少中小型第三方担保机构与银行渐行渐远,自身也是泥菩萨过河。有些地区,比如广州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干脆禁止担保公司参与P2P网络平台业务。实践证明此路不通。

好像希腊神话里拥有美丽歌喉的海妖,歌声越诱惑,沉船触礁的风险越大。P2P平台和投资人之间,往往也在玩一个心照不宣的游戏:我给你高收益的极致诱惑,但我也有可能把你带向倾家荡产的深渊。而如今,监管部门希望通过一个个细则,制止这一“危险关系”。

未来已来

羊毛党的日子不好过了,缺少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的投资者,也要更加谨慎了;而对于P2P机构来说,普惠金融的角色设定已成定局。只是,他们真得甘心只做一个信息中介平台么?

网贷之家在2015年网贷行业白皮书中认为,P2P借贷行业的业务模式可分为类信用卡模式、类担保债券模式和类资产证券化模式,其中“整个行业在资产层面的资产证券化态势愈发明显,基础资产已经从原有的个人或企业债权类资产扩展至P2P范畴之外,包括不良资产、金融产品收益权、银行出表非标资产等。”该白皮书估计,2015年类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总体规模大约在1000~1200亿元,对应领域的平台数量超过200家。

除了宜信等老牌P2P机构早已走上综合金融道路,生猛的新进入者如点融网等,也在寻求P2P以外的出路。据媒体报道,目前点融网集团层面正在打造全新的资产配置品牌,“密切关注海外市场先进智能投顾算法团队”,而其创始人、联合CEO郭宇航个人,正与某知名投资机构联合发起成立一支私募股权基金,瞄准投资金融科技企业。

在行业大势和监管趋严情况下,深8君认为P2P平台有两种打法:第一种是降维打法,即回归到互联网信息中介平台角色和定位,做监管部门的“好孩子”;第二种是升维打法,综合金融也好,资产证券化也好,私募投资也罢,重要的是在业务上有所创新,而不是在“噱头”上异想天开。

而无论是升是降,深8君以为,“科技依然是第一生产力”,依托大数据能力、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等,P2P平台应当思考的是如何通过科技进步降低平台运营成本,提高风险防御能力。而不是想着如何去钻政策的空子。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以上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金评媒立场,禁止转载。

资事经纬

新锐互联网金融自媒体,关注互联网金融领域事和人。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