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明确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悦刻的未来发展成关注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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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资讯  ·  2022-11-18 16:07

10月2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自11月1日起,对电子烟执行征收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行业整体而言,此次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基本符合预期,税费成本将由产业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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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新华社供图

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三部门在公告中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其中,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总体来说,随着税费规定的出台,电子烟行业的发展将步入一个更规范化的阶段。它的影响应该不止于电子烟行业的商业状况,也应该包括社会对电子烟的深入认知。马伟民表示,“税收环节启动,意味着行业已经有了长期发展的可能性,政策的不确定性已经排除。各个环节的利益分配都比较明确了,大家都知道了游戏规则,其实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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