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指引》要求P2P行业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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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记者讯,8月6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ASIFI)发布了《上海个体网络借贷行业(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下称《指引》)。

  cuiting  ·  2016-08-08 17:09
上海出台《指引》要求P2P行业进行信息披露 - 金评媒
作者: cuiting   

  记者讯,8月6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ASIFI)发布了《上海个体网络借贷行业(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下称《指引》)。

  《指引》指出,网贷企业应向平台投资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信息披露,鼓励网贷企业在遵循本指引的基础上,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涉及本企业的更多信息。

  《指引》要求网贷企业应当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可比性的原则披露信息,包括网贷企业主体信息(占比20%)、产品信息(占比10%)、业务信息(占比40%)、财务信息(占比10%)、其他信息(占比20%,包括如客户资金存、托管情况;信息系统情况)等。

  【平台业务信息披露占比最大 逾期情况现明确标准】

  近日上海个体网络借贷(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试行)规范表,值得一提的是的是,在信息披露占比最高的“业务信息”方面,《指引》要求网贷企业应当披露交易发生情况、交易余额情况、交易集中度情况、交易逾期情况、平台客户情况等。

  其中,平台交易逾期情况方面(10%),也有了明确的标准。《指引》要求,至少于每季度后30日内,披露截至上季度末主要产品90天以上逾期金额、90天以上逾期率、90天以上累计逾期率(具体披露要求/口径,见附件)。

  此外,就交易集中度情况(5%),《指引》要求,至少于每季度后30日内,披露截至上季度末平台单一最大融资人融资余额、占比情况,及平台前十大融资人合计融资余额、占比情况。

  《指引》要求,P2P平台应对财务信息进行披露,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上年度会计报表、外部审计报告(应于每年4月底前披露)。同时,客户资金清结算(存、托管)情况、合作机构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如有)、客户损失代偿备付金相关情况(如有)等信息也应进行披露。

  【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提出多项要求】

  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要求,网贷企业应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确保公开披露信息的内容无虚假、无严重误导、无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还要求,网贷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流程,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本企业的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及时的披露相关信息。

  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同时要求,网贷企业应当接受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经营情况的财务审计并披露审计报告,同时应积极和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其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开展其他业务审计、IT审计等,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行业自律规则,直接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所属网贷企业会员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将会员企业执行本指引的情况与会员准入、会员资格维持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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