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信披制度加速落地 互金规范再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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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全国互金风险整治行动正步入深水期,全国多数互联网金融“重镇”已完成了辖区内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已进入风险清除核心实施阶段。

  罗浩杰  ·  2016-08-08 18:00
史上最严信披制度加速落地 互金规范再加速 - 金评媒
作者: 罗浩杰    图片来源: 达志

目前全国互金风险整治行动正步入深水期,全国多数互联网金融“重镇”已完成了辖区内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已进入风险清除核心实施阶段。

另一方面,一直就被视为互联网金融监管重要抓手的信披制度,也传来了重大利好消息。刚刚踏入8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就向各会员单位下发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网贷(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同时,协会还首次对上述两份文件进行了官方说明。

相比之前中国互金协会成立之初内部研讨会披露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此次信披制度是以官方性红头文件发布,并还特地附上了官方详细解读说明,可见其对于整个互金行业而言意义重大,行业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和着手按照规范执行。

首先,此次的《标准》相比之前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明显更加科学、合理、严谨并符合当前行业发展实际需要。显然,这是极有利于行业形成长效的自律规范和监管机制的。

据官方说明介绍,协会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加强了事前调查研究,还参考借鉴了相关国际互联网金融领域和国内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信息披露的经验,广泛听取了包括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和互联网金融各业态从业机构、互联网金融法律专业人士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业内权威专家进行了评审,确保标准符合实际、合理可行。

当然,《标准》也不乏亮点。标准及配套自律制度采取了市场化的“分级分类”理念、 “穿透式”行为监管方法。一方面,标准中信息披露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与鼓励性指标。另一方面,配套自律制度明确鼓励并支持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主动按照更高标准开展信息披露,即有更强实力的会员单位要承担更大的责任。此外,协会将按照行业实际情况,对于业务规模较大的平台、风险更加突出的项目,在标准框架下提出相对更高的披露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和不发生大规模社会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当然,就目前而言,笔者认为,《标准》所展示的行业信披制度雏形,还具有更为迫切的效用:充分揭示行业风险,释放过去行业集聚的存量风险,加速存量淘汰,为行业规范扫清障碍。

 我们知道,另一个被视为互金监管重要抓手的银行资金存管制度,目前进展缓相对较缓慢。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仅有149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约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6.34%。而真正与银行完成资金存管系统对接平台只有49家,仅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2.08%。况且,银行资金存管在行业风险揭示方面,也仅仅具有基础作用,更多的则需要平台自律、行业规范来加以充分揭示。

再者,我们知道,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风险也快速积累。其中,信息披露不充分俨然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在信息披露方面互联网金融行业就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平台刻意隐瞒真实信息、捏造虚假信息来迷惑投资人等。部分主动信息披露的平台内容不规范、覆盖面较窄,如淡化或忽略投资风险,或与银行存款利率进行不恰当比较等等。凡此种种,都直接或间接地推高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体风险。

因此,恰恰是在银行资金存管仍进展缓慢的背景之下,充分而科学的信息披露就显得异常重要。可以预见,随着更加科学、合理、严谨的信披制度加速落地,互金行业尤其是近来备受关注的P2P风险将加速释放,互金行业规范路上的障碍也将被大大清除,规范发展也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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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浩杰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 新浪财经智库专家 广东电子商务商会副会长 广东金融创新研究会理事、执行秘书长 广东壹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联合创始人、党支部书记 广东金融创新研究会互联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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