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业务新规里面的风险准备金是个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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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银行理财新规所提风险准备金制度与网贷行业的有本质区别,投资人在进行银行理财产品选择时切不可与网贷行业的风险准备金混淆,以为银行理财产品有了风险准备金就安全了。

  Kangaroo  ·  2016-08-03 07:00
银行理财业务新规里面的风险准备金是个什么鬼? - 金评媒
作者: Kangaroo   

近日新版《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甫一发布就迅速在网络上流传,专业学者称其为史上最严。据称股市也迅速反应,当天上午A股收盘前即出现快速跳水走势,午后的跌幅甚至一度扩大至超过3.5%。实际上这是误读,股市大跌主要是中央政治局会议针对房地产市场特别提出要“抑制资产泡沫”。

若实施银行理财收益将下滑

如果仔细阅读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可以发现监管层按照中央年初部署在加大金融降杠杆、防范交叉风险。

《征求意见稿》提出,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二级市场,也不得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益权。而且,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所投资的特殊目的载体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符合银监会关于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相关规定监管规定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投资计划除外,商业银行每只理财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40%。这些严格的控制风险的措施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银行理财将必须收缩风险,期限错配的游戏可能减少。这对投资人是好事,毕竟资金池的期限措施是导致兑付出现问题的源头。

但是,现在的非标资产只能投信托,而且投资的比例会受限,理财产品收益率自然就上不去。此外,由于设置合格投资者制度,将客户分为一般客服、高资产净值客服、私人银行客服,高净值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产品选择更多,投资范围更广,收益也就越高。所以,理财分化将越来越明显!本来与现在流行的P2P产品相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就已经很低了,现在银行理财新规出台,那么以后的银行理财产品指不定多低。而且高收益产品被限制在高净值用户和私人银行用户,那么我等升斗小民想理财致富该是多么艰难。

此风险准备金不是彼风险准备金

我们看到《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面提到: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规定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划转、使用和支付等政策和程序,经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后,将相关管理制度报告银监会。投资过P2P的人一定不会陌生,难道监管层在银行业套用网贷行业的流行规则?

其实并非如此,早在2014年版的征求意见稿中就提到了风险准备金制度,而且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准备金与网贷行业的风险准备金不是一回事。

在网贷行业,风险准备金是在借款方发生逾期时平台方给投资人的一种保障措施,又叫风险备用金、风险保证金,由P2P平台从自有资金中或者借款方的费用中提取。风险保障金是一种非强制的逾期或坏账补偿手段,一般意义上是起着为平台增信的作用,让投资人相信平台是安全的、是本息有保障的。在打破刚性兑付的背景下,风险准备金在业内是存在一定争议的,与监管层给P2P的信息中介定位不相符。

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风险准备金则是另外一回事。意见稿指出,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商业银行违法违规、违反理财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因技术故障等原因给理财产品财产或者理财产品客户造成的损失,以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用途。风险准备金不足以赔偿上述损失的,商业银行应当使用其他自有财产进行赔偿。可以看出,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准备金是在银行违规和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给予的保障措施,并非是针对理财产品因为投资风险损失时的补偿。

虽然意见稿还指出,风险准备金要在银行托管、专款专用,这与网贷行业的一般风险准备金管理相差无几,但是意见稿还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损益应当纳入风险准备金。目前在网贷行业风险准备金是没法再进行投资的,只能以活期存款额方式沉淀在托管机构。

可以看出,银行理财新规所提风险准备金制度与网贷行业的有本质区别,投资人在进行银行理财产品选择时切不可与网贷行业的风险准备金混淆,以为银行理财产品有了风险准备金就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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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ar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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