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X悦刻发起电子烟安全性临床研究,探索香烟和电子烟哪个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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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信息  ·  2022-02-15 10:48

传统烟草历史悠久,人们已经充分了解其危害,所以烟草产品都会在包装上做有害健康的标记!

而到了这十几年,为了减轻香烟对我们的伤害,又可以享受香烟的好处,电子烟应运而生,大大小小的厂家、品牌在商场、街边商店销售,它号称对人体的伤害很小而获得了一部分人的青睐,特别是年轻人对它更是爱不释手,隐隐有一种潮流的感觉!

那么,电子烟如果对人体有损害,是否构成侵权?厂商是否有法律义务做安全的临床研究?

不同于传统烟草,电子烟是新兴产品,如果对人们真的造成了身体伤害,是极有可能形成【产品质量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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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从民法角度来说,产品质量侵权的构成要达到下面的条件:

1、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也就是说,电子烟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不合格产品造成了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这里所指的他人财产,是指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至于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害,购买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产品责任。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者,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也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之外的第三人。比如说可以是吸收电子烟二手烟而导致疾病的其他人!

3、产品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受损害事实应当是由该缺陷产品如某电子烟所致,否则生产者或销售者不承担责任。

如果满足了以上3个条件,就构成了侵权,厂家极有可能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当然,鉴于电子烟是新兴产品,很多科研研究可能还没跟上,也是在法律范围内有一定的免责事由的!比如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所以说,目前来说,电子烟是否有害,是一个说不清楚的事情,有的人说危害不大,有的人认为它的危害甚至比烟草更大!

正是由于拉扯不清楚,作为国内电子烟品牌龙头企业,悦刻发起了电子烟安全性临床研究!

RELX悦刻(雾芯科技)发起的电子烟安全性临床研究已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临床试验注册平台一级机构——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ChiCTR)成功注册。

据悉,这是国内首个聚焦“电子烟安全性”的临床研究,也是悦刻发起的第二个临床研究项目。2021年3月,悦刻曾成功申报国内首个电子烟临床研究。

现在有了正规的研究项目,到底对身体有没有伤害,对身体有什么影响,总会有一个明确的研究结果,这也算是对消费者有一个明确的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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