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筹签署自律公约2.0,首次明确七项底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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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信息  ·  2020-10-10 11:03

近日,水滴筹在民政部的引导下,与各大爱心筹款平台签署《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2.0》。水滴筹表态将进一步加强平台自律管理、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以及促进大病救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值得关注的是,《自律公约2.0》除了原有的规定,如平台应倡导求助个人与公募慈善组织对接、加强求助信息前置审核、搭建求助信息公示系统、抵制造谣炒作恶意行为、建立失信筹款人黑名单之外,还作了许多完善。

例如,针对个人求助发起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容易不到位的问题,增加了平台的督促义务;在筹款完成之后的使用环节中,增加了对救助款打款对象的限制,以着力保证资金安全并且符合赠与意愿。对于额度高、信息公示有缺失的求助,要求尽可能打款给医疗机构,或者采用分批拨款的方式,尽可能保障用于医疗用途,让赠与人和公众放心。

不仅如此,《自律公约2.0》要求平台加强对内管理,采取实际措施约束员工和合作伙伴,进一步建立健全“底线规则”,并对“底线规则”提出了七条具体要求,例如,不得为有初步证据证明提交虚假材料的发起人筹款,不得诱导、误导发起人发布与事实不符的信息或诱导、误导发起人故意隐瞒家庭经济情况;不得对发起人违背公序良俗的个人求助事项筹款等等。

诸多细节规定可圈可点,且对解决当下问题颇有针对性。例如,为了提高个人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自律公约2.0》增加了平台对发起人、求助人进行身份审核、实名认证的具体要求。

通过平台进行筹款的额度一直备受关注,为了降低资金风险,避免因单次求助金额过高在出现问题时造成较大损失,《自律公约2.0》将一般的单次求助金额限定在50万元;对于超过50万元的,增加了平台的事前审核把关,规定:单次求助金额超过50万元的,发起人应当提交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由平台审核并公示后发起筹款链接;再次求助且累计筹款已经超过50万元的,发起人应当提交医疗花费清单。

《自律公约》还规定,平台应当对个人大病求助项目的收款方作出明确限定并进行审核。收款方应当为求助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医疗机构。对于实际筹得金额超过(含)30万元或实际筹得金额超过(含)5万元且信息公示不完整的项目,平台应当积极与医疗机构对接,将所筹款项直接拨付于求助人所在医院的就诊账户,或由发起人、求助人提供预期医疗计划、医疗花费清单等材料,经平台审核并公示后分批打款。

此外,针对近年来发生过多起个人求助筹款完成后,所筹款项用于大病治疗之后、仍有剩余的事例,《自律公约2.0》回应社会关注,明确对于受助人接受赠与的救助金,在用于大病治疗等用途后仍有剩余的,明确其处理方式为按原路退还赠与人,并应当在前期发起人在平台发起求助时即以协议进行约定。发起人、求助人如果拟将剩余款项捐赠相关慈善组织等用途的,应当通过公示的形式征求赠与人意见。

签署《自律公约2.0》的四家平台未来必将有积极作为。水滴筹目前已宣布,在自律公约2.0基础上,平台额外推出“五大升级”,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五大升级包括服务规范升级、顾问服务升级、爱心补贴升级、救助范围升级和救助路径升级。

“《自律公约2.0》的发布签约,标志着个人大病救助行业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一个更多平台参与、更高底线要求的新阶段。”水滴筹新闻发言人龚晨说。

未来,水滴筹将继续以“经营信任”作为平台的核心宗旨和指导原则,以更加严格的审核体系和风控标准来开展业务,以百分之百的努力捍卫广大爱心人士的善心善意、善行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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